近日,根據浙江團省委《關于對部分省級重點非公有制企業團組織實行雙重管理的通知》(團浙〔2013〕75号)文件精神,海亮集團團委被确定爲首批團省委雙重管理非公有制企業團組織。
根據團中央有關要求,浙江團省委對部分重點骨幹非公企業團組織探索實行雙重管理,在保持企業團組織隸屬關系不變的基礎上,由團省委對企業團組織直接聯系、加強指導、重點培養,并通過信息直報、定期交流培訓等方式,帶動重點非公有制企業團建進一步規範化。
海亮集團作爲浙江省民營企業中的龍頭之一,與娃哈哈、吉利、傳化、正泰等150家民企一起被列入《首批團省委雙重管理非公有制企業團組織名單》,爲日後青年員工的交流與共進搭建了良好的合作平台,同時,海亮集團團委也是紹興地區唯一一家由團省委書記周豔同志直接聯系指導的雙重管理非公企業團組織。